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 办发明电〔2020〕27 号)精神,现将 2021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 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 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 4 月 3 日至 5 日,共 3 天,4 月 4 日是清明节;请有关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等相关工作,希望全校 师生节日期间注意安全。
二、假期防控要求
全校师生要继续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假期内尽量少外出、 少集聚,在与人密切接触时建议戴好口罩,坚持做好每天的体温 自测并健康打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