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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技术学院丨第十三周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20-12-05    点击:

为了推动我系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智能技术各部门检查情况如下:第十三周寝室卫生检查情况

微信图片_20201222192056根据《学生手册》第三十七条为了保证广大同学的身心健康,寝室布置必须文明、整洁、有序、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一)学生个人日用品及卫生洁具等须摆放有序。(二)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不能有臭味异味。(三)墙面布置要美观、健康。室内不能乱拉网线。(四)起床后应将帐帘挂起、叠好被子。(五)桌面上整齐放置茶杯、装饰用品、电脑和少量常用书籍。(六) 每天清扫室内和阳台地面,清洗卫生间,保持室内、阳台及卫生间的清洁,床下鞋子放置整齐。

第十三周早晚自习缺勤名单

微信图片_20201222192100根据《学生手册》第二十条上课迟到、早退、旷课及擅自离校不归者按以下处理(一)晨练、早晚自修及上课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晨练、早自修不来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晚自修不来一次,按旷课两节计算。(二)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下列学时者的处分:累计旷课达10学时,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旷课达20学时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旷课达30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旷课达40学时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旷课达50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屡次违反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者,三天及以下不归者,给予警告处分;三天以上至一周不归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周以上至半个月不归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半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归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同一事情不能同时受两次处分,屡教不改的可以加重处分。凡受过的处分,累计到解除处分前。(五)煽动他人无故旷课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特别恶劣、影响极大,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如有疑问请联系各部门负责人生活部部长  马程辉  15958316009纪检部部长  祝钒椋  17605896691宿管会会长  罗刚     13685748944希望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为智能技术学院的更好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智能系宣传部

编辑:徐嘉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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