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国家颁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为贯彻 执行国家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和《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 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指导意 见》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学生中开展“大学生阳光体 育健康跑”活动,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阳 光体育健康跑”活动实施方案
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诚信承诺 书
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免予执行“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 申请表
“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颁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为贯彻 执行国家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和《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 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指导 意见》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 活动,营造校园阳光体育活动的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利用现代教育信息化技术,对“学生阳光健康跑”进行量化 考核,提升学生耐力素质,正面引导、督促、培养大学生形成良 好的日常锻炼习惯。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把开展学生阳光 体育活动作为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高的重要突破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创新机制,狠抓落实,推动 广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共同推进学生阳光体 育活动在我校广泛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
职责分工
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对全校学生阳光体育锻炼活动进行统一 部署。基础部负责做好系统管理、数据统计和报送、评价等工作, 体育教研室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和实施工作。各系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工作,做好“大学生阳光健康跑”的动员 组织、监督和总结工作。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院办(宣传)、 保卫处、总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和配合
三
跑步场所
校园田径场、道路等地点设置卫星定位点位(无需安装任何 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通过卫星感应点位),参加跑步的学生依据 《运动世界》校园版 APP 生成随机线路进行健康跑活动。
四
基本要求
(一)全校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 活动,一年级学生本学期暂时自愿参加,三年级学生不做要求。(二)考核时段:由基础部确定每学期的考核时段,并通知 各系和相关职能部门,本学期跑步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1 日-11 月 27 日(共 10 周),每天的考核时段为 6:00-22:00。(三)每次跑步男生至少 1.6 千米,女生至少 1.2 千米。(四)每次跑步男生必须在 12 分内完成,女生必须在 9 分钟 内完成。(五)每次跑步距离和时间同时符合要求,才计入有效成绩 1 次。
五
奖惩办法
(一)APP“大学生阳光健康跑”活动跑步成绩纳入体育课程 考核中,占本学期体育课程总分 30%(30 分)。(二)成绩核算办法 1.本学期跑步次数为 40 次(平均每周 4 次),跑步成绩记满分(100 分);合格次数为 24 次(60 分)。2.本学期跑步次数折合体育课成绩公式如下:跑步次数折合体育成绩=(n÷40)×30 分(n 为跑步次数),跑 步次数未达标者,在下一学期要求补跑缺跑次数。(缺跑次数 =24-n)
六
违规行为与免跑处理
(一)跑步过程中不得找他人代跑,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 如通过举报、检查、监控等方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一经查实, 该学期跑步成绩按零分处理,并报学生处按学校《学生手册》有 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予以处分。每名参加跑步活动者需签 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诚信承诺 书》(附件 2)。(二)免跑认定与处理 1.学校运动队在本学期有比赛的队员,正常参加训练与比赛 的,由个人提前提出申请,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免予执 行“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申请表(校运动队员用)》(附件 3-1),教练员和体育教研室主任签字方可免跑。2.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必须 由学生本人提前提出申请,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免予执 行《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申请表(伤病等用)》(附件 3-2), 并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出示的诊断说明书、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 由所在系辅导员、党总支书记签字经医务室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 – 5 – 基础部主任签字后方可按照免跑处理(“阳光长跑”跑步成绩记 为 60 分)
七
跑步注意事项
(一)跑步者必须做好参加长跑锻炼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 穿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充足的睡眠、合理的营养等,做好跑 前准备活动和跑后的放松活动。(二)为确保人身安全,遇 PM2.5 污染指数达到中度污染及 以上等级的天气或下雨、下雪以及台风等天气因素,出于健康考 虑,不建议进行跑步。(三)跑步中有任何不适,应停止跑步,尽快到学校医务室 就诊
八
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从 2020 年 9 月起试行。
(二)本实施方案由基础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