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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6    点击:

关于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

(一)继续严格校园人员管理。

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需由部门统一向校防控办报告,并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凡离开过本省的,再次进校须履行审批手续。学生公寓实行全封闭管理。除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来校检查工作以外,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园,各个部门要把好审批关,学校保卫部门和安保人员要把好校门关。

(二)加强校园安全卫生专项整治。

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要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校园整体环境,消除卫生死角,规范开展病虫媒防治,做好开学前图书馆、体育馆、食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通风和消杀工作。

二、全校师生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一)校防控办继续做好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属地管辖单位的对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培训,做好信息传达报送。提前做好开学防疫物资储备和校园临时隔离点配置工作。继续执行不聚集、少外出,离开居住地所在省或直辖市要向学校报告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从 8 月 15 日开始(学校教职工和 2018 级学生、2019 级学生、2020 级新生按不同起始日期)每天严格监测体温、如实申报体温和身体健康状况。

(三)全校师生从 8 月 15 日开始将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通过钉钉报所在班级群(学生)或部门群(教工)。所在部门、系部负责人、班级辅导员在师生返校日前连续 17 天(教职工 9 月 3 日返校、2018 级学生 9 月 6 日返校、2019级学生 9 月 13 日返校、2020 级新生 10 月 10 日、11 日报到)要动态做好师生行程轨迹监测和健康状况申报排查工作。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四)继续执行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区,没特殊情况不出国、出境;如因特殊情况前往过中高风险区,必须及时向学校报告的疫情防控要求。

三、开学报到的疫情防控要求

(一)返校、开学日前 3 天(教职工 9 月 3 日返校、2018级学生 9 月 6 日返校、2019 级学生 9 月 13 日返校、2020 级新生 10 月 10 日、11 日报到),师生应将此前连续 14 天的体温监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离开所在地省(直辖市)、前往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暑假内曾出国(境)的情况汇总后报所在系或部门审定。

(二)凡在开学前 14 天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区、出过国(境)须提供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由所在部门、系部负责人,校医务所审核签字后,分别由人事处、学生处汇总,并报校防控办备案。

(三)开学入校需要检视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体温异常的,一般需回家经治疗、疗养后,身体正常了才能进入正常学习。

四、加大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察力度疫情防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部门要立足于打持久战,从严从紧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坚持学校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不变、组织框架不变、工作制度不变、工作标准不变、协同响应不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防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为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各二级

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察力度,对检查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违纪行为将严肃执纪问责。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20 年 8 月 15 日

详情文件附件

浙征职办〔2020〕9号关于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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