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跟踪考核管理,根据《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浙征职〔2017〕13 号)和《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浙征职〔2017〕15 号)文件要求,决定对 2019 年入选院级专业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人选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专业带头人:潘雅辉、张雅淋、张琼(商务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平 萍、张俊霞、李 蕾、高兴媛、梁建平、方贝贝、付静、吴菲、骆王丽、葛玲妹
二、考核内容
按照《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浙征职〔2017〕13 号)、《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浙征职〔2017〕15 号)文件规定进行考核。
本次考核为专业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中期考核,主要考核专业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及个人教学科研等成果。考核依据为院级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主要职责、目标任务和本人培养期的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1.培养对象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登记表》。
2.所在系部审核培养对象的考核材料,组织考核并签署具体考核意见报人事处。
3.学校组建考核组,对培养对象任职以来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四、材料要求
1.业绩填报时间段:2019 年 3 月—2020 年 8 月,所在系部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将培养对象的考核材料(《中期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及佐证材料)交人事处。
附件: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登记表
浙征职人〔2020〕10号附件: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中期考核登记表
浙征职人〔2020〕10号关于开展院级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的通知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20 年 9 月 18 日